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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民族大学自考专本衔接
重要事项的通知
各民大班主任、同学们:
为了更好地做好自考专本衔接服务工作,我们把工作中毕业证、学位证申领等关键问题做一个梳理,请班主任和同学们熟练掌握。具体如下:
一、自考助学班学生享受政策的年限
专本衔接试点考生已通过的衔接课程成绩及未通过 的衔接课程校考成绩,在其专科毕业证签署日期起 5 年内有效。 5 年后仍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其衔接课程合成成绩作废,考生可按照社会考生属性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并在区内任一设区市自考办提交毕业申请。
广西民族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应在自考本科毕业后两年内向学校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一律不再补授学位。
二、毕业证的申报与补办
(一)毕业证申报条件
1、通过本专业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实践环节学习的考核(考试)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3、办理本科毕业的,必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属国民教育系的各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二)毕业证申报时间要求
每年5月和10月可申请毕业证,具体另行通知。
(三)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及查询认证
1、自考生领取毕业证书时,要求考生对证书上的信息现场核对。如各考生没有按期反馈,我们将按学生信息无误上报区自考委。
2、考生及用人单位可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www.ste.net.cn)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验毕业证书真伪。自学考试不属于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教育形式,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没有学籍,只有考籍,在学信网学籍那里查不到信息,但可以查阅毕业证书。
3、毕业证书一旦上网注册,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错误,均不能再进行更正。
(四)毕业证书的补办
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不予补发原件。但可按《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的处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明书》具有与毕业证书同等效力。
三、学位证书的申报与补办
(一)学位证申报条件
1、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审核获得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即手上持有自考《毕业证书》。
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中等以上(或70.0分以上)者。
3、非英语专业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必须参加由自治区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广西成人本科学士学位外语统考且成绩合格;2016年6月后取得毕业证的,必须参加由广西民族大学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2016年以前已经通过全区统考的学生除外)
(二)学位证申报时间要求
1、广西民族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应在毕业后两年内向学校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一律不再补授学位;
2、可分别在每年4月、9月开始申请学位证,具体另行通知。
(三)学位证的补办
1、学位证书遗失可以补办,具体补办手续按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要求办理。
三、毕业生档案的管理
1、自考生一般在领取毕业证书时同时领取《毕业生档案》,自考生不能私拆私阅《毕业生档案》,私自拆阅的不良后果均由学生自己承担。
2、如不再申办学位证书则在领取时提供学生本人档案存档地址,存档地址一般是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市场地址,提交邮寄费(由邮局定价),由我中心寄送指定存档单位。
3、如需等待申办学位证的学生,《毕业生档案》暂存学生手上,等到申报学位证书手续结束时,提供本人档案存档地址,提交邮寄费,由我中心寄送到指定存档地址。
4、《毕业生档案》遗失不能补办,只能向广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申请复制。联系电话:5390950、5337455,联系人刘梅。
培训中心(继续教育中心)
2018年6月28日